完成单位:天元瑞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暖城·数智警务”(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项目二期)。
1.1.2. 建设目标和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会精神、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公安厅《关于深化“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风险防控全面精准、决策指挥高效顺畅、警务数据融合共享、警种优势合成作战、网上网下同步应对”标准要求,构建“市-旗区-派出所”三级警务运行体系,实现“常态、专项、安保、应急”为基础的“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运转模式。
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加强科技与业务、数据与应用、平台与机制的融合推进。夯实智慧公安建设应用基础支撑,建立地址资源库,完善时空大数据平台,实现资源、现场、支撑图上可视化调度。建设智能桌面系统,支撑线上线下合成作战中心运行。丰富警务实战数智融合场景应用,建设警务实战数智融合系统、“动见·一屏看全市”数智应用、智慧巡防应用、智慧派出所综合应用,实现警务要素一屏展现,社情、稳情、舆情一网感知,提升大数据赋能实战成效。推动从大数据体系“1”到智能化应用“10”的突破,建设神通数联、精准高效的智慧公安。
1.1.3. 建设地点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1.1.4.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关于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要求,以打造神通数联、精准高效的智慧公安为目标,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在“北疆云·智慧公安”、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项目建设应用的基础上,以警务实战数智融合系统为核心,加强业务与科技融合推进,提升大数据赋能实战成效,拟从以下八个方面开展建设应用:
1.“动见·一屏看全市”数智平台:融合多种数据接入分析,关联各警种实战业务平台,通过三维模型渲染呈现,建设综合态势感知、治安防控、活动保障、勤务管理的全景“一张图”可视化系统。包括:数据赋能中心、能力支撑中心、“动见”态势大屏、配置管理、系统接口、失踪人员管理、视频会议配套等。
2.智慧派出所综合应用系统:重点建设包括派出所综合应用管理、派出所民(辅)警智慧警务 APP、社会信息自主申报和派出所数字化服务管理、APP 安全监测及加固等功能模块。
3.智能桌面系统:围绕民警日常工作,整合各业务系统资源,实现统一登录和鉴权,通过应用快捷入口直接进入相应系统。包括:桌面管理、后台管理、系统接口、系统对接等。
4.警务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全市统一标准地址库、高精细二维地图、警务数字孪生三维地图;实现各类警务要素精准上图、分层分户人房关联、人员聚集预测预警、全市各辖区健康度分析、路径导航。包括:综合数据库汇聚、地图服务管理、公安网-新一代公安信息网边界、硬件设备等。
5.“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二期):适老化改造、蒙速办APP 接入、特色功能、电子证照核验、电子身份二维码、证照电子化改造、数据共享服务对接、综窗综合管理、24 小时警局升级、鄂尔多斯公安门户网站升级、互联网-公安网边界等功能。
6.智慧巡防系统:融合大数据、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纵向上整合市级各单位、派出所、街面警务站、巡特警,横向上整合情报、治安、技侦、网安等内外部海量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构建数据对接、智慧巡防WEB 功能、智慧巡防APP 功能、系统支撑、服务支撑、引擎管理等功能模块。
7.案件快速办理平台:建设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和全市远程审讯两大功能模块。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远程审讯在案件侦办中实现预约、调度、提审、宣告、宣捕、换押全流程。包括:数据对接接入治理、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辅助取证、行政案件快办 APP、无接触远程审讯、执法全流程记录存证、系统运行管理、跨政法协同视音频高速传输系统、市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无接触审讯终端、高可用执法全流程记录存证市级节点等功能。
8.警务实战数智融合系统:建设人工智能分析研判系统、重大活动安保指挥系统、电子预案知识管理系统等功能模块。精准赋能立体化指挥调度、多维度分析研判。包括:AI 人工智能分析研判、重大安保指挥、警务设备接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等。
1.1.5. 建设工期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
1.1.6. 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 3906.11 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为3635.1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224.50 万元,预备费为 46.50 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鄂尔多斯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1.1.7. 建设模式DBB 形式。
1.1.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8.1. 经济效益指标
在充分整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已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应用系统的集中建设和统一安全保障、运营运维,节约大量的基础设施、平台服务和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投入和维护费用,保证投资效益最大化。
该项目属于电子政务类项目,是政府治理社会、管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基础保障性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比较显著。
该项目间接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一是统筹全市公安信息化应用系统,降低全市公安部门行政经费支出。二是将大幅提升公安工作效率,大幅降低警力投入成本。三是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社会能力,减少社会损失,增加社会财富。
1.1.8.2. 社会效益指标
该项目社会效益比较显著。一是提高政府宏观决策能力,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减少决策失误或调控滞后而引起的损失,提高政府决策精准性。二是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信息化基础服务能力,提升公安机关工作效率,减轻全市公安队伍劳动强度。三是提升信息化服务公安业务工作的能力,减少全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1.9. 绩效指标
(一)实现汇聚整合数据资源全面应用。全面共享对接大数据平台、资源服务平台以及各警种数据,将市局现有信息资源打造为公安重要核心装备,通过建设以人、地、事、物、组织、资源、力量等要素为核心,以规范化、深整合、强关联、可追溯为特点的大数据资源库,实现数据资源的深度整合,重点发挥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将孤立、无序、可信度低的数据资源转化为逻辑一致、有机关联、可信度高的信息资源。
(二)创新大数据分析应用。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态势感知、模型分析、趋势预测、风险预警等应用体系,从理论及实战两个角度出发,结合业务警种实际需求,提升要素管理、态势感知、风险预警等信息化服务能力并推动以数据为基础的业务创新。
(三)提升全市警务工作的综合管控水平。以数据资源为核心,以模型分析为基础,围绕人、地、事、物、组织、资源、力量等要素建设面向市级、旗县、派出所的整体态势展示大屏和微观态势展示大屏,全面分析并展示各级单位在警务工作中所关注的信息,不断提高警务工作者的决策能力以及工作效率。
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天元瑞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3.1. 国家政策依据
(1) 《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 712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主席令 13 届第 35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席令第 53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主席令 13 届第84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主席令第 91 号);
(6)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45 号);
(7)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愿景目标纲要》(国办发〔2021〕1 号);
(10) 《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公通字〔2023〕3 号);
(11) 《十四五期间,关于全面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全面主推公安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规划》(公安部发〔2021〕61 号);
(12) 《公安机关“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公发〔2021〕2号);
(13) 《中国安防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 年)》(国发〔2021〕14 号);
(14) 《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应用指南》(公安部发〔2020〕48 号);
(15) 《关于规范推进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建设的通知》(公科信〔2019〕36 号);
(16) 《关于规范推进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建设的通知》(公安部发〔2019〕36 号);
(17)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
(18)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5〕4 号);
(19) 《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7〕7 号)。
1.3.2. 地方政策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内政发〔2021〕1 号);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9〕23 号);
(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共享总体技术方案(2019-2023年)》(内公安字〔2019〕127 号);
(4)《内蒙古“北疆云·智慧公安”建设指导意见》(内公发〔2018〕25 号);
(5)《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 年)》;
(6)《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发〔2018〕23 号);
(7)《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方案》(内政办发〔2017〕169号);
(8)《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发〔2017〕44 号);
(9)《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14〕203 号);
(10)《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鄂府发〔2021〕1 号);
(11)《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鄂府发〔2015〕134 号);
(12)《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鄂府发〔2023〕41 号);
(13)《鄂尔多斯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3-2025 年)》(鄂府发〔2023〕18号);
(14)《鄂尔多斯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鄂府发〔2021〕46 号);
(15)《鄂尔多斯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鄂府发电〔2020〕3号);
(16)《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2019-2025)》(鄂府发〔2020〕2 号);
(17)《鄂尔多斯市“雪亮工程”--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1.3.3. 主要标准规范
(1)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GB/T21064-2007);
(2)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3) 《计算机软件编制规范》(GB-T8567-2016);
(4) 《现代设计工程集成技术的软件接口规范》(GB/T18726-2011);
(5)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17859-1999);
(6)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高层安全模型》(GB/T17965-2000);
(7)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基本参考模型》(GB/T9387);
(8)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应用产业结构》(GB/T17176-1997);
(9)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开放系统安全框架》(GB/T18794);
(10)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通用运高层安全》(GB/T18237);
(11) 《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GA/T 1399);
(12)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GA/T 1400);
(13)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
(14)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 55029- 2022);
(15)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测试规范》(GB/T 39274-2020);
(16)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2018);
(17) 《公共安全人脸识别应用 图像技术要求》(GB/T 35678- 2017);
(18)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 2017);
(19)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GB/T 31488- 2015);
(20)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21)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09)。
1.4. 主要结论与建议
1.4.1. 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和自治区实施信息化大数据战略和关于推进公安“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重要决策部署,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提升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为主要目标,最终实现数字警务、智慧公安,推动鄂尔多斯市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公安局信息化水平,促进公安信息化整体技术架构转型升级,实现公安大数据“采、治、管、用”协同发展,为全警提供“全网汇聚、资源共享、统一服务、安全可控”的大数据智能化服务,支撑各专业警种开展大数据分析建模、创新应用,为推进社会治理、便民服务和部门间数据共享提供有力支撑。
该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功能清晰、技术可行、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建议主管部门尽快批复,以利本项目实施。
1.4.2. 项目建议
1. 本项目涵盖的各系统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建议成立联合项目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各子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以避免重复工作,节约工程投资,保障整个项目总体进度的完成。
2. 本项目建设内容庞大而复杂、技术难度高,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沟通、密切合作,科学制定实施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项目预算资金较大,为确保项目取得最大效果,通过充分调研与分析,先行制定管理制度和技术性的实施细则,用以明确项目相关各方的权利与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组织和技术实施方案。
4. 工程建设中应多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有关论证、设计、监理、施工要紧密配合,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比较、论证。在设计、监理和施工中,汲取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采用合理、可行、有效的技术手段,确保工程万无一失。并加强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质量管理,做到在保证进度和质量的同时,节省资金,使其尽早发挥效益。
1.5. 项目建设背景
本项目不涉及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
经过 2020 年“北疆云·智慧公安”和 2022 年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智能感知前端、传输网络、警务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趋于完备,公安大数据、视频图像大数据、时空信息服务等基础性支撑性平台建设已初具规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大数据分析建模、视频智能化应用的大数据应用生态初步建立,为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监督管理、便民服务等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与“市旗主战,派出所主防”的改革要求相比,还存在科技赋能基层实战能力不足,指挥调度科技含量不高,合成作战整体效能发挥不佳的问题。
为进一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新生态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纵深推进新时代公安改革,加强智能感知网络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安全管理,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打造智慧公安鄂尔多斯样板。在“北疆云·智慧公安”、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项目建设应用的基础上,拟开展“暖城·数智警务”项目建设,以智能化应用为核心,打造神通数联、精准高效的智慧公安,构建“智感、智联、智算、智萃、智防、智惠”智能化应用格局,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民生服务的能力水平,助力建设市域社会治理典范,为鄂尔多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6. 规划政策符合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大数据与时空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是推动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引擎。依托鄂尔多斯警务云平台,创新基于云架构的公安时空信息支撑平台建设新模式,建成平台架构统一、数据标准统一、业务逻辑统一、共享交换统一的鄂尔多斯市公安时空信息大数据平台,打造更智能更高效的公安时空信息底座,支撑一键指挥、多维数据融合、移动巡防、合成作战、公安大数据、重大活动安保和交通安全体检等七大公安业务实战化应用。
按照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到 2025 年底,公安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基本构建,公安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明显优化,公安重大业务需求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公安科技人才梯队培育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兴警协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支撑平安中国建设的水平显著提升。
公安部印发《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要求实施基本能力提升行动。要落实警种部门支援派出所机制,明确响应程序和时限,加强对派出所警情处置、基础管控、案件办理工作的支援,推动形成机关围着基层转的支援体系。要推进数字化赋能派出所实战,提高派出所警务智能化水平。
2022 年 1 月 17 日,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提出实行项目化管理,坚持挂图作战,突出抓好同新体制新编成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等警务机制改革、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基础建设等方面的重点攻坚,努力在一些制约公安工作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的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的重大突破。
2023 年 2 月 7 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全区公安局长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中强调,全区公安机关要坚持目标导向,加快推进“省厅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职责体系建设;坚持实战导向,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新生态建设;坚持法治导向,加快推进法治内蒙古公安建设;坚持强基导向,加快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推动各项公安改革系统集成、高度融合、协同高效。
1.7.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7.1. 项目建设必要性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经过“北疆云·智慧公安”和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智能感知前端、传输网络、警务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趋于完备,公安大数据、视频图像大数据、时空信息服务等基础性支撑性平台建设已初具规模,但与“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以及公安部“市旗主战,派出所主防”的改革要求相比,还存在科技赋能基层实战能力不足,指挥调度科技含量不高,合成作战整体效能发挥不佳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公安局急需在“北疆云·智慧公安”和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项目一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应用,通过“暖城·数智警务”(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项目二期)建设,落地实战应用功能,丰富公安信息化实战应用场景,解决科技赋能基层实战不足、指挥调度及合成作战整体效能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大数据赋能实战成效,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行政管理、便民服务能力的同时,向全市各单位广泛共享数据资源,推动我市政务服务、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智慧化,助力我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建设确有必要。
(一)是解决科技赋能基层实战不足的需要;
在小区分层分户人房关联,人员聚集管理、重点地区管理等工作中,仍采用传统人力信息采集、排查管理的方式,在警务工作及重大安保活动时,耗时耗力且效果不佳,没有有效的信息化系统来满足可视化、分层分户、智慧小区等公安实战需求,制约了基层治安管理工作的效率,且在巡逻防控工作中,基层还在使用传统人力巡逻的方法开展巡逻防控工作,警力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大数据无法精准赋能巡逻防控工作。通过本项目警务时空大数据平台和智慧巡防系统的建设,依托三维地图引擎,实现基层管理的智能化,针对已有的海量数据进行要素化、标签化处理功能,并通过建立要素、标签之间的关系对数据进行分类,实现数据建模分析以及可视化大屏展示。充分运用标准地址、警情、案件、重点人员等数据资源,依托公安大数据支撑,实现模型化的风险预警、分级分类巡逻管理,实现合理的巡逻警力资源调配,提升巡逻工作的精准化和规范化,有效提升公安信息化实战能力。
(二)是推进警务机制改革的需要;
当前,全市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还不够彻底,综合指挥室运行空转、功能弱化,一村一辅警等机制流于纸面和形式,而且全市民警和辅警比例约为1:4,正式民警多数担任领导职务,还有部分年龄偏大,现有系统权限和科技信息化红利无法满足现有警力结构的需要,特别是没有在派出所末端得到充分运用,制约全警科技信息化进程。通过本项目智慧派出所综合应用系统和警务实战数智融合系统的建设,在警务实战和大型安保过程中实现精准赋能全警种警务立体化作战、多维度分析研判、指挥调度实战,满足人工智能分析研判、重大活动安保指挥、电子预案知识管理、警务设备接入、指挥超图等需要。整合警种信息系统资源,通过标准化指令的“派发-接收-核查-反馈-考评”的闭环运转,实现派出所警务流程再造,大大提升工作质效,最大限度强化鄂尔多斯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和治安要素动态信息智能化、便捷化采集、比对、核查。进一步健全完善“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构建“市-旗区-派出所”三级警务运行体系,实现“常态、专项、安保、应急”为基础的“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运转模式。
(三)是增强指挥调度及合成作战整体效能的需要;
目前市局根据业务需要逐渐建设了众多业务系统,各系统独立管理,缺乏对各系统事项的统一聚合和直观展示,导致民警工作疲于在各系统之间切换,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效率,没有一个统一的门户对各类应用进行管理,且指挥调度仍依托传统对讲机呼叫、视频调取的方式,在重大活动安保、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未能够实时、全面展示全市公安业务工作情况和态势,无法实现可视化决策和指挥,通过本项目“智能桌面”系统和“动见·一屏看全市”数智平台的建设,为公安工作提供全面、实时、准确的业务工作情况和态势展示和分析,为决策指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有效解决民警在开展研判分析工作中多头登录系统(输入多个用户名密码)、多头接受预警信息、多头处理反馈的问题,整合各类业务系统资源,实现系统用户统一管理,应用功能统一授权,服务请求统一接受,任务指令统一交办,进一步提高指挥调度效率,提升合成作战能力。
(四)是提升公安便民服务能力的需要;
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于2020 年建设“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但目前平台仅用于网上办理公安行政服务事项,受众较少,群众、企业急需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特色事项还较少。无法满足公安部、厅、市政府关于开展适老化改造的要求和深入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的要求。通过本项目“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二期)的建设,进行适老化改造、电子证照接入、特色应用开发,以满足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的新需求,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能力,优化群众、企业网上办事体验。同时兼顾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在适老化水平及无障碍普及率方面进行改进,增进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福祉。
(五)是提高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需要;
在当前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记录仪、办案区视频监控、讯(询)问录音录像等执法信息资源无法实现有效汇聚,无法形成统一的电子证据库,无法永久保存。通过本项目案件快速办理平台的建设,整体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和效能,满足公安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要求。实现远程审讯互联互通、办案全程高效可信存证、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智能应用,进一步提高数字化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做到“有证可依”、“有据可查”,有利于提升基层公安机关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公安机关办案的规范化程度,为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提供有效支撑。
1.7.2. 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项目技术条件可行性
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数字警务、智慧公安”,聚焦“实战实效、民警减负、群众满意”,遵循“六统一”原则和 “四化”要求,坚持分层解耦、异构兼容、充分利现、安全可控原则,本次”暖城·数智警务”(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项目二期)主要是在鄂尔多斯“雪亮工程”——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建设项目和以往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深化应用,补足公安信息化短板,技术条件充分,在原有基础上开发应用,深化警务实战数智融合应用场景,完善基础社会治安管控。网络资源:目前部署有互联网、视频专网、公安信息网环境,实现与部、厅新一代公安信息网互联互通,目前市局公安网至各旗区为双千兆链路,至专业分局为单百兆链路;视频专网至各旗区为一条万兆一条千兆的主备链路,至专业分局为单千兆链;基本满足现有的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视频图像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未来各业务警种开展智能化应用的需求;硬件资源:本项目建设所需虚拟主机 45 台,所需CPU 总核数为1008 核,总内存需求为 3104G,存储需求 91.5TB;目前警务云平台现有物理主机1782 台,虚拟主机 278 台,存储约 16PB,现有硬件资源完全满足本项目业务应用的部署。因此设施层使用警务云的计算、存储为上层平台提供物理能力支撑。本项目建设内容法律法规明确、业务需求清晰,建设边界合理,和已建各类公安信息化系统无重复内容,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齐备,建成即可投入应用。技术路径清晰,技术选型均为主流先进架构,既保障了技术可行,又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不落伍,不会造成重复投资浪费。
(二)项目安全可靠可行性
本次项目为所应用的技术都是业界领先的核心能力,应用带来的效果也是潮流先驱,在保证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国产化服务器进行建设。除此之外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功能等核心产品均采用国产化产品进行设计。国产化资源池产品均采自国产安全可靠清单。本项目为完全自主研发、国产化产品,不涉及进口产品。平台设计的软件、组件、中间件或基础平台,将优先选用国产软件,以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的运行。
(三)密码应用情况可行性
采用密码技术,以国密算法为基础,构建 PKI 信任体系,为网络设备、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以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不可抵赖性。本次项目涉及密码相关设备均利用空港大数据中心警务云机房密码资源,满足本项目密码应用安全需求,本次只涉及密码测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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