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敖伦布拉格产业园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字号:【  】  点击次数:32次

完成单位:呼和浩特市丰泽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21年版)中的一类开发区,由高新技术产业园、腾格里技术产业园、敖伦布拉格产业园三个区块组成。敖伦布拉格产业园位于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镇查干德日斯嘎查境内,四至合围面积1312.83公顷,区块用地1312.83公顷;园区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产业,划分为居住用地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区、工业用地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区、公用设施用地区、绿地与广场用区、其它非建设用地8个功能区;目前建成面积31.35公顷,无入驻项目。

区域地貌为冲洪积平原,地形平坦,属中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气温8.8℃、风速2.8米/秒、降水量139.1毫米、蒸发量2392.5毫米,无霜期151天,最大冻土深度1.20米;土壤类型以灰漠土为主,植被类型为荒漠植被,植被覆盖度5%左右;水土流失以风力侵蚀为主;园区所在区域属阿拉善高原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保持区划属北方风沙区。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责任主体

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及责任主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区块用地面积1312.83公顷。其中园区管理机构承担园区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措施落实负总责,生产建设单位承担相应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

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园区总体布局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土石方平衡及表土保护利用方案分析与评价。做好土石方合理调配及综合利用。

(四)基本同意取土(料)场、表土堆放场、土石方中转场、弃土(石、渣)场设置评价结论。

三、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园区建设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84.37万吨。

四、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基本同意区域及分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区域水土流失总体控制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石方综合利用率100%,渣土防护率90%,裸露地表防护率95%,林草覆盖率20%。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1.有效落实截排水及降水蓄渗措施。园区沿道路两侧落实排水措施及雨水蓄水池工程,全面实施雨污分流并综合利用,各功能区步行道及停车场硬化区优选透水(植草)砖铺装措施。

2.进一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提升园区绿化、美化标准。在园区道路两侧、建筑物周边空地及其他裸露地,合理配置乔、灌、花、草等植物品种,布设下沉式绿地整地及节水灌溉措施。

3.加强边坡防护措施落实。园区所有边坡均需落实防护措施,其中低矮边坡采用植草防护方式,高填深挖区域采用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综合护坡形式进行防护。

4.在工程建设中做好临时堆土围挡、苫盖措施及裸露地表苫盖铺垫措施,对堆土期超过一个生长季的临时堆土区落实撒播草籽措施。

5.严格落实渣场拦挡、截排水、边坡防护及植物防护等各项措施,确保渣场安全稳定,有效控制渣场水土流失。

五、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确定为园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园区应积极推行统一开展水土保持区域监测,建设项目共享监测成果。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观测、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实施监测。

六、水土保持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水土保持保障措施。园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园区及入驻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有效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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