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单位: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规划构思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内蒙古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口岸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与重要支撑,既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又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承载着新时期我区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使命;是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平台。建设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型的现代化口岸,是维护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基础。
我区口岸在“十三五”时期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发达地区口岸相比,对标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差距。主要是口岸同质化竞争、产业基础薄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投融资机制不健全、管理机制体制不完善等问题。


“十四五”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处于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局阶段,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区口岸在建设“两基地、两屏障、一个桥头堡”的重大战略定位背景下,既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面临机遇:(1)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走实走深,为加快推进我区开放发展提供重要机遇。(2)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新格局,为我区口岸借力借势发展提供重要机遇。(3)国家加快推进区域发展战略,为我区口岸在区域协同联动发展中提供重要机遇。
面临挑战:(1)国际经贸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对我区口岸高质量发展提出新挑战。(2)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对我区口岸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本规划依据《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明确我区口岸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主要任务和相关举措,是指导未来五年我区口岸发展工作的行动指南。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自治区立足蒙俄、放眼欧亚的开放优势,以安全、高效、绿色、智能为发展导向,以优化口岸功能布局、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区内外口岸地区协同发展、提升口岸经济发展质量、扩展对外开放平台功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口岸安全防控体系为任务,统筹发展与安全,构建我区口岸新发展格局,为构建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做出应有贡献。
2.基本原则
(1)优化口岸布局、实施分类管理
进一步明确口岸功能定位,完善口岸各类服务功能,对口岸实施分类管理,重点支持综合枢纽口岸和重点专业口岸优先发展。建立动态化口岸管理机制,构建定位明确、重点突出、功能互补的口岸发展格局。
(2)坚持边腹互动,协同有序发展
发挥口岸和腹地各自的发展优势,沿边口岸做强做大口岸功能,腹地促进产业落地加工,通过物流带贸易、贸易带产业,实现口岸与腹地在功能与产业之间合作的协同发展,形成“口岸+腹地”的联动发展模式。
(3)坚持政府引领,推进市场化运作
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统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口岸营造健康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进市场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充分竞争、积极参与口岸建设和运营。
(4)坚持生态优先,智能高效发展
贯彻生态保护与口岸高效发展的理念,在绿色环保的前提下,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口岸高效便捷化发展的关系,健全口岸环保设施、智能化设施、生物安全设施等方面建设,推动口岸发展在量的稳步增长中实现质的有效提升,确保口岸绿色、高效、智能化发展。
3.发展目标
——借力国家政策与发展战略,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形成国家向北开放综合枢纽。我区口岸在国家对外开放战略部署中的层次和地位不断提升。综合枢纽口岸、重点专业口岸的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形成要素集聚和产业发展高地,为内蒙古外向型经济产业发展新动能提供空间优化和布局优化双向支撑。
——口岸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构建便捷型口岸。口岸基础设施在功能、产业、物流体系配套等方面有显著改善,与邻国口岸互联互通水平有明显提升。智能通关模式得到推广,口岸集疏运能力显著提升,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模块全覆盖,口岸通关效率全面提升,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压缩。
——口岸功能充分发挥、辐射能力进一步提升,构建效能型口岸。推动我区口岸与腹地盟市协同发展,与沿海、内陆重点省区口岸协作发展,构建我区综合枢纽口岸与俄蒙及沿线国家重点口岸、物流枢纽城市合作新局面,实现口岸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力争2025 年我区口岸进出境货运量超过 1 亿吨,客运量达到660 万人,交通工具量达到187 万列(辆、架次),中欧班列全国占比超过50%。
——口岸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取得实质性提升,构建安全型口岸。协调联检部门在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协同边防、安全等相关部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口岸区域安全管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口岸疫情防控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依托强边固防和口岸反恐防范机制,推动口岸区域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确保安全型口岸建设稳步推进。
(二)空间布置
1.构建重点突出、功能互补的口岸发展格局
全区口岸严格实施分类管理,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根据口岸现有交通运输条件、口岸功能和贸易规模、产业类型和商品结构等比较优势,将现有口岸分为综合枢纽口岸、重点专业口岸、普通口岸三种类型。
优先打造满洲里、二连浩特综合枢纽口岸,形成以国际贸易、物流仓储、加工制造为主导的口岸发展格局,实现产业价值链升级和多元化服务功能,扩大口岸的国内外影响力。
大力支持甘其毛都、策克、满都拉重点专业口岸,打造千万吨级境外大宗矿产资源进口专用通道。
其它为普通口岸,主要提供人员往来、货物贸易通关服务,重点补齐发展短板,做精做强口岸通道功能。
(三)创新与特色
1.构建自治区口岸发展格局
(1)构建重点突出、功能互补的口岸发展格局
根据口岸现有交通运输条件、口岸功能和贸易规模、产业类型和商品结构等比较优势,将现有口岸分为综合枢纽口岸、重点专业口岸、普通口岸三种类型。
(2)以呼和浩特新机场建设为契机,建设北方国际航空枢纽
结合我区临空经济规划建设及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以呼和浩特新机场为枢纽,以鄂尔多斯航空口岸、包头航空口岸、二连浩特航空口岸(临开)为支点,进一步优化我区航空口岸布局。巩固拓展国际客运航线,开拓货运航线,扩展与其他国家航空领域合作。以发展国际航空货邮运输为突破,促进航空物流快速持续发展,吸引国内外加工制造企业落户临空经济区。打造面向蒙、俄和欧洲,联动区内机场、国内机场的国际航空枢纽,积极成为我国北方区域性向北开放空中门户。
2.加强区内外口岸地区协同发展
(1)强化口岸与腹地盟市的协同发展
以综合枢纽口岸、重点专业口岸和区域交通枢纽节点城市为中心,发挥口岸与腹地盟市自身优势、加快口岸与腹地盟市之间产业合作发展。通过物流带贸易、贸易带产业,推动进口资源在我区口岸和腹地产业园区落地加工,形成“口岸+腹地”的联动发展模式。
(2)推动我区口岸与沿海、内陆省区的协同发展
积极主动融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北振兴、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战略,扩大合作范围。加快与晋、陕、甘、宁、冀、黑、吉、辽等地区签订合作协议,推进我区口岸与其他省份口岸之间的通关协作、物流合作和联动发展,搭建跨区域合作平台,发挥自治区口岸地处“三北”、连接欧亚的区位优势和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相对较低的成本优势,推动口岸和腹地城市有效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实现与内陆协同发展。
(3)构建我区综合枢纽口岸与俄蒙及沿线国家重点口岸、物流枢纽城市合作新局面
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为重点,积极参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通关便利化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贯彻落实国家“双循环”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以中欧班列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与沿线国家跨境商务和物流贸易之间的合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跨区域战略合作模式,着力贯通陆海空网联运主通道。积极承接沿线国家产业链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特别是自治区以大宗商品进口为主的口岸,通过“飞地经济”发展模式,形成口岸辐射腹地城市的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商贸旅游业等协同发展模式。

3.提升口岸经济发展质量
(1)推动口岸经济发展
以口岸开放为引领,发展内蒙古开放型经济。以通行效率为第一指标,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为基本导向,合理布局口岸通道和功能园区,科学布局落地加工业产业项目,确保功能清晰、畅通高效、绿色智能。整合全区口岸的存量资源,以市场化手段,引进大型企业落户口岸地区,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构建央企、国企,帮扶自治区沿边对口产业发展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口岸基础设施和口岸园区的建设、运营和建立生产加工基地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园区间开展协作工作,创新“外贸+金融”的服务发展模式,提升产业链水平,提升口岸承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满洲里、二连浩特等口岸与大型央企开展基础设施、物流运输、产业发展等方面合作。加快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与中远海集团共同打造“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生态”体系,共同开拓综合枢纽口岸与天津港、大连港(或营口港)陆海联运通道,提升陆海联运一体化水平。推动央地合作建设满洲里进口钾肥仓储加工、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口岸地区发展跨境旅游、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等产业,打造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模式。
(2)大力发展班列经济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协作。引进大型央企,构建供应链体系,以综合枢纽口岸和区域物流节点城市为中心,推动建设自治区中欧班列货物集拼集散中心。积极与中欧班列始发地、与东北地区和东部沿海省份等对接,推动中欧班列增量扩容,延伸丰富中欧班列运行路线,拓展双向货源组织形式。推动相关行业龙头企业在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设立货物集拼和仓储物流中心,引一批进口加工转化项目在口岸园区落地加工。形成以班列为纽带的物流集散、展示、加工和销售产业,辐射带动商贸旅游业发展。强化境外资源性产品回运组织,扩大与蒙俄农产品、矿产资源产品进口规模,提高在我区口岸交易和加工比重,形成整合供应链、口岸物流、口岸加工、境内营销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合作。
4.扩展对外开放平台功能
根据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要求,立足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要求,合理布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开放平台,加大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力度,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要求,优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提高运行效益。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 型)和综合保税区。提升现有的呼和浩特、鄂尔多斯、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和四个保税物流中心(B 型)运行质量,支持赤峰综保区、通辽保税物流中心(B 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加大对指定监管场地支持力度,争取满洲里和乌兰察布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呼和浩特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获批。充分发挥综保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平台作用。做好综保区绩效评估工作,确保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5.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1)全面提升口岸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协作机制。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多头重复审批,取消不必要审批。进一步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深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举措,全面推行电子化监管。提升口岸通关时效,推广应用“作业前置”,探索进口舱单启运前申报或传输方式,海关提前研判运输工具载运货物风险,实施进境前在线审核。持续开展口岸收费动态调整清理工作,定范围、定模板、定目录,不新设收费项目,不在清单外收费。引导口岸经营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减项并项,推动降低收费,加强行业自律,打造口岸一流营商环境。
(2)扩大“单一窗口”功能应用范围
加快推进“中国(内蒙古)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应用覆盖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及经济合作区,实现“单一窗口”向便利化、智能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纳入“单一窗口”,提升无纸化查验效率,口岸限定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提升可视化监管能力。持续对接银行、保险、民航、铁路、公路、邮政、场站等行业机构,创新“通关+物流”等服务模式。加大进出口企业与相关行业部门对跨境贸易数据平台共享共用力度,加强区域“单一窗口”合作,支持服务京津冀、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发展战略,支持地方在落实标准版功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拓展特色服务功能。
(3)参与多边和双边口岸执法合作
根据口岸发展需要,推动国家层面修订与毗邻国家间口岸管理协定,为优化口岸运行提供法律保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管理和国际贸易领域的执法合作。
6.完善疫情防控体制
机制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口岸坚决筑牢内外疫情输入双防线,不折不扣做到闭环闭严、封控封住,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边境陆路口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方案预案,扎实做好口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
(1)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
建立领导有力、管控科学、排查精准、发现及时、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长效机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推动疫情防控从应急向常态化转变,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屏障。口岸疫情防控由专班统筹负责,严格按照自治区出台的“外防输入”有关方案和要求执行。研究疫情常态化下的口岸区域“外防输入”及通关等相关事项,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指导口岸地区做好口岸区域的“外防输入”工作,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2)规范口岸疫情防控闭环管理体系
对口岸闭环管理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严格规范落实口岸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各项要求。及时掌握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加强人员和车辆信息管理,确保闭环式“点对点、一站式”转运和无缝对接,实现从“国门”到“家门”闭环管理,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对防控要求再落实、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确保各项防控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部门要加强对闭环管理区域内本部门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强化对口岸、企业经营人责任,加强监督管理,重点对园区企业、消杀公司及其他零散工作人员(包括保洁、垃圾转运、送餐、通勤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等)工作期间、集中隔离期间、居家隔离期间每个人每个环节的管理监督,做好全口径防控。组织做好检测工作,完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开展对预防性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价。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认真落实“四早”要求,定期进行督导和抽样评估,因时因势及时调整防控策略,持续优化和完善防控策略,切实做到科学、精准、有效。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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