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超采区治理地表水置换地下水节水灌溉(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16  字号:【  】  点击次数:20次

完成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超采区治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2023年6月5号至6号考察巴彦淖尔市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及“四水四定”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战略为目标,以生态治理保护为重点,把节水、补源与控制地下水开采有机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等治理措施,遏制地下水超采,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地下水开采量逐渐加大,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现被列为中央环保督察必须持续整改的问题。针对超采区超采严峻的形势,乌拉特前旗党委政府多措并举推进超采区综合治理,制定了《乌拉特前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扎实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积极推行农业高效节水膜下滴灌工程技术、严格农业机电井管理、加大工业用水水源置换力度、加强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落实城镇阶梯水价制度、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加大违规取用地下水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了超采区治理工作年度任务。2017年通过节约开采地下水完成压减水量1600万m³,2017年通过农业高效节水和调整种植结构完成压减水量1850万m³,2019年通过闭地、库灌区发展滴灌、调整种植结构完成压减水量860万m³,2020年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库水滴灌项目和调整种植结构等措施完成压减水量859.7万m³,于2020年10月14日,自治区水利厅对乌拉特前旗超采区2020年阶段性目标任务予以销号。截止2020年年底,仍超采3135.55万m³。按照自治区下达我市超采区综合治理任务,2025年底前实现地下水超采区采补平衡。为确保按时完成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任务,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实施本工程,将额尔登布拉格苏木部分超采区农业灌溉水源由地表水代替,通过引黄地表水灌溉,减少地下水开采,有效涵养地下水源,实现对超采区地下水补给,使超采区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地表水置换地下水节水灌溉(一期)工程实施后每年可压采水量2251万方,实施智能化水电双控设备升级改造预测超采区累计压减水量可达1223.28万方,两项措施合计压减水量3474.28万方。

二、项目功能和定位

乌拉特前旗工农业的快速发展,地下水开采量逐渐加大,特别是乌拉特前旗山旱牧区是典型的干旱缺水提水灌溉农业区,地下水已严重超采,是中央环保督察必须持续整改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15〕3号)文件划定乌拉特前旗超采区面积1086.93平方公里,超采区多年平均开采量16110.23万立方米,可开采量7565.03万立方米,多年平均超采量8545.2万立方米,主要集中在明安镇西部、苏独仑镇东部、大佘太镇、额尔登布拉格地区,是自治区三个大型超采区之一,也是全市最大的超采区。

按照自治区下达我市超采区综合治理任务,要求乌拉特前旗在2020年底前压采超采量60%,2025年底前实现地下水超采区采补平衡。自治区水利厅对乌拉特前旗超采区2020年阶段性目标任务予以销号,但是仍超采3135.55万立方米。为确保在2025年底前实现地下水超采区采补平衡,完成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任务,将额尔登布拉格地区部分超采区农业灌溉水源由地表水代替,实现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2251万m³,通过引黄地表水灌溉,减少地下水开采,有效涵养地下水源,实现对超采区地下水补给,使超采区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成果水平

1、项目建设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效尝试

为了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减轻政府负担,我国大力推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传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容易形成垄断和市场壁垒,从而限制了创新。而特许经营模式不仅是投融资模式的一种创新,还是管理模式和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在特许经营模式下,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被打破,政府通过竞争性方式可以引进具备先进技术及理念的技术,加快技术革新及应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市场化运作、长期合作和风险分担等特点,展现出缓解财政压力、提升效率与质量、加快项目进度、改善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以及增强社会参与等多重优势。

特许经营模式作为引入市场机制的有效途径,已在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等领域广泛应用。自2015年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来,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项目对改善公共服务、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十分明显。全国各地也已有各类成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案例可供参考借鉴。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民银行公开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作为2015年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第25号令)(“25号令”)的更新替换版本。“17号令”的出台,旨在构建科学、公正、透明的特许经营管理制度,保障各方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助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根据最新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发展理念,在原有政策上对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细则进行优化和调整。本项目遵循国家对特许经营模式的最新指导意见,同时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大纲(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227号)要求,并参考全国各省市同类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模式确定项目边界条件,项目实施模式成熟,符合最新政策要求,同时有成功落地案例可考,项目具备较强的实践意义。

2、项目建设迫切性及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乌拉特前旗工农业的快速发展,地下水开采量逐渐加大,特别是乌拉特前旗山旱牧区,由于其为典型的干旱缺水农业区,农业生产全部为提水灌溉,随着当地农业生产不断发展,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现被列为中央环保督察必须持续整改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15〕3号)文件划定乌拉特前旗超采区面积1086.93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明安镇西部、苏独仑镇东部、大佘太镇、额尔登布拉格地区,是自治区三个大型超采区之一,也是全市最大的超采区。

按照自治区下达超采区综合治理任务,要求乌拉特前旗在2020年底前压采地下水超采量60%,2025年底前实现地下水超采区采补平衡。为实现超采区治理目标,实施乌拉特前旗超采区治理地表水置换地下水节水灌溉(一期)工程,采取引水、蓄水、提水、输配水等工程措施,年引黄供水量2250.84万m³,同时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和加强管理体制改革,可有效解决额尔登布拉格苏木11.02万亩超采区农田灌溉水资源问题,剩余压采指标通过轮耕、休耕旱作等方式解决。

项目以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战略为目标,把节水、补源与控制地下水开采有机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等治理措施,遏制地下水超采,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乌拉特前旗地下水超载区在达到采补平衡的基础上,水位逐渐回升,漏斗面积逐步缩小并趋于稳定。乌拉特前旗超采区治理地表水置换地下水节水灌溉(一期)工程,是持续整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落实自治区下达我市超采区综合治理任务的关键举措;是控制超采取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优化配置水资源、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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