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 (2023—2035年)

发布时间:2025-10-20  字号:【  】  点击次数:14次

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广袤,中小河流分布广泛,这些河流在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内蒙古中小河流存在诸多问题,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一定威胁。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提升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依据水利部、财政部共同印发的相关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以下简称《方案》)。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紧密围绕国家对中小河流治理的总体要求,结合内蒙古实际情况制定,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蒙古中小河流治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编制背景

为提高中小河流治理成效,改进中小河流治理模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治理工作,补齐防汛薄弱环节短板,2022年7月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2〕206号),对流域面积 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启动以流域为单元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通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把握中小河流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提高中小河流治理成效、改进中小河流治理模式,有力有效有序推进治理工作,补齐防汛薄弱环节短板为目标导向,以流域为单位,从全国、流域和省级三个层面科学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依据上述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于2022年8月启动了全区中小河流方案的编制工作,内蒙古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的编制。

内蒙古自治区内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有1231条,总河长66239.61km,有防洪任务河流366条,保护着众多县城、集镇、人口和耕地。这些河流大多属山丘型,部分流域水系防洪任务较重。自2009年起,内蒙古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已治理河长2334.84km,治理率达39.56%,总达标河长2286.11km,治理河长达标率为97.91%。通过对181条中小河流的治理,各旗(县、区)重点区域防洪标准有了很大提高,治理段落堤防基本达标,河道面貌有了明显改善,治理河段防洪排涝和生态调节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治理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如防洪体系不完善,治理率低,多数河流未形成完整防洪体系,部分河段防洪压力大、治理缺乏系统规划,多为碎片化治理,难以提升整河流防洪能力、治理理念和模式有待改进,生态性不足,非工程措施建设滞后,智慧化水平低。此外,投融资和管护机制不健全,资金短缺、监管缺失等问题突出,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阶段的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急需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以系统治理理念开展总体方案编制。

二、编制过程

2022年7月,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2〕206号),启动以流域为单元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于2022年8月迅速响应,启动全区中小河流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于11月印发《关于组织做好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调查评估和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水建[2022]112号),要求加快推进省内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

在水利部和各流域委的指导下,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组织领导,内蒙古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开展此项编制工作。编制团队以2022年年底为时间节点,对中小河流治理情况展开全面调查评估,摸清现状年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情况。经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明确了2023-2035年全区中小河流治理目标、治理标准、治理任务和治理重点,并对“十四五”末期、2031-2035年建设任务进行了合理安排。

2023年8月,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初稿。2023年12月,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对《总体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了一系列宝贵的修改意见。项目组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对方案进行了细致的修改和完善。202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对《总体方案》进行复核,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最终形成了本方案报告。

三、治理思路与目标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相关治水思路和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系统治理,全面提升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遵循以人为本、系统治理、因地制宜、数字赋能的原则,依据《防洪标准》,结合保护对象不同,确定了城市、县城、重要集镇、农田等不同河段的治理标准。治理目标分阶段设定,到2025年补齐防洪突出薄弱环节,完成部分河流治理任务,提高治理率,基本建立城市及重要城镇河段防洪体系;到2035年,全区有防洪任务河长治理率达到100%,系统建立中小河流防洪工程体系。全面建立以河道、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多种措施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和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四预”体系以及智慧化调度体系,中小河流治理的全局性和系统性全面加强,洪涝灾害损失和因灾死亡人口进一步降低,实现中小河流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以数字化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动态监管。

四、治理布局

总体布局上,对建有防洪水库的山区和浅丘区河道,上游“蓄、泄、防”结合,下游防护与清淤并举;无水库调蓄的山区河流则“泄、防”结合,上下游各有侧重。292条需治理河流规划治理河长3603.49km,部分采用堤库结合防洪体系,治理措施因保护对象和河道现状而异。考虑到东西部差异,东部降雨量大的盟市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等,治理以堤防、护岸为主;西部降雨量小的盟市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等,以河道清淤疏浚、护岸为主。不同水系也有不同的治理重点,黄河水系根据区域特点进行主槽疏浚、护岸和堤防建设;西北诸河水系治理措施与之类似;海河水系以清淤和护岸工程为主;松花江水系以护岸为主,结合堤防和清淤;辽河水系则以护岸及河道清淤疏浚为主,必要处建设堤防。针对山区性河流和平原河流(河段),分别以防冲和“泄、防”结合为治理思路,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五、建设内容

本次中小河流总体方案有治理需求的292条,规划综合治理河长3603.49m。主要建设内容有:堤防工程、护岸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工程规划总投资1109535.67万元。

堤防工程规划建设长度656.67km,其中新建堤防621.97km、加固34.71km,建成后堤防总长度达2308.20km,达标率100%,并根据不同区域采用不同结构形式和堤防级别。护岸工程规划建设长度2982.24km,按相关原则合理布局,保护河岸稳定。河道清淤疏浚规划建设长度752.35km,旨在恢复和提高河道行洪、排水能力。同时,规划新建276座穿堤建筑物,保障内水排泄。此外,还实施非工程措施,根据各流域保护对象重要程度建设智能物联感知体系和基础设施,包括防汛预警、视频监控等设备,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实现信息自动化采集和数据化管理,并预留与外部平台对接的接口。

六、建设管理与实施安排

建设管理上,建立全过程责任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合作,保障建设要素;创新建设机制,强化规划引领,严格项目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建设综合管理系统,完善监测站网,构建数字孪生中小河流,实现科学调度和协同治理。

经估算,工程总投资1109535.67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和自治区级财政,中央财政重点支持防洪安全相关工程。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2023-2025年依据特定原则筛选54条河流进行治理(销号48条),投资169604.27万元;2026-2035年治理244条河流,投资939931.4万元,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治理任务和补助标准。

七、中小河流一张图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一张图建设遵循“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原则。全方位统筹数字孪生流域、水网、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先行先试与示范引领工作,致力于构建具备“四预”功能的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在建设过程中,严守水利网络安全底线,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物理流域全要素以及水利治理管理活动全过程进行精准数字映射、智能模拟和前瞻预演,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提供坚实支撑。

方案完成了366条河流、1419个河段及5676经纬度坐标等河段矢量数据的形成与上传系统工作,这些数据精确勾勒出中小河流的地理位置和形态特征,为后续治理规划和管理提供了精准的地理信息基础。形成并上传1245个经纬度坐标、3832块防洪保护区数据,详细明确了防洪保护区范围,有助于针对性地制定防洪措施,提高防洪减灾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366条河流、2206个河流处置方案控制断面信息上传系统,为河流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关键的决策依据,确保治理工作科学合理、有的放矢。

把逐河流治理方案、一河一策报告各292册上传系统,实现了治理方案的信息化管理,方便随时查阅和对比分析,促进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这些工作成果,初步构建起内蒙古中小河流治理的数字化信息平台,为实现中小河流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实施效果

在防洪效益方面:《方案》实施后,内蒙古中小河流将基本形成完善的防洪体系,经治理的河流将达到规划防洪标准,重要河段及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显著提高。通过新建和加固堤防、建设护岸、清淤疏浚等措施,河道行洪能力增强,重点易涝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有效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面解决中小河流防洪薄弱环节问题,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社会效益方面,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实施对保障经济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意义重大。它可避免重要保护对象遭遇洪涝灾害的毁灭性破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同时,有效降低洪涝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升地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带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在生态效益方面,方案的实施将改善中小河流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河道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丰富生物多样性;岸坡防护减少河道冲刷,控制水土流失,有利于流域植被恢复;防洪能力提高减轻洪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打造幸福河湖、建设美丽乡村创造有利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以流域为单元的系统治理模式,打破传统治理局限,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推进,开启了全区中小河流治理新篇章。方案的全面实施,必将内蒙古的中小河流打造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建设美丽内蒙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QQ_1760926382085.png

Copyright © 2018-2022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咨询协会 Inc.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6002394号-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西楼5楼西区| 邮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6659188 传真:0471-6659188

电子邮件:ngczx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