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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2018年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登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咨协职业〔2018〕12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延长2018年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登记申报截止时间的通知》(中咨协职业〔2018〕14号)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临时办理咨询工程师(投资)初始登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咨协职业〔2018〕15号)规定,我会开始接收预审单位报送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请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材料时间
预审单位应在2018年4月8日(14:00至18:00)报送,过时不再接收。
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会接收组工作人员联系。
二、接收材料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收件人:李良旭 手机:18618133336
邮 编:100044
三、接收材料人员
(一)接收组
接收组负责人:杨莉萍
接收组人员:王若谷、汪珊珊
(二)保障组
保障组负责人:张德印
四、接收材料内容
(一)预审单位报送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红头文件(1份);
(二)登记申请材料,分为初始登记(按申请主专业排序)、变更专业(含同时变更单位)、变更单位和注销登记四类;
(三)初始登记人员的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四)申请注销登记人员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预审单位应认真核对申请人的电子文件和文本材料,以保证电子文件和文本材料的一致性。
(二)预审单位应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查意见和日期,并加盖预审单位公章。预审不符合的,应明确不符合的原因。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务必在预审阶段补正,预审单位上报材料后,没有补正机会。
(四)预审单位确认申请材料无误后,在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管理系统中上报所有申请人的电子文件。
(五)预审单位应按不同的登记类型、规定的顺序(参见链接二)排列申请人的材料,按规定的顺序(参见链接三)排列申请人的照片。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018年4月3日
附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接收预审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申报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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